加强渔业资源保护 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增殖放流现场

  本报讯 11月2日,加强雨城区人民检察院、渔业市生态环境局、资源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雨城区多营镇对岩村濆江河段,保护现场监督“生态修复人”陈某某、改善欧某某、水域生态刘某某增殖放流齐口裂腹鱼、环境鲫鱼、加强黄颡鱼鱼苗共计2.6万尾。渔业

  2021年7月19日,资源陈某某、保护欧某某在雨城区多营镇对岩村濆江河段,改善利用刘某某提供的水域生态电鱼设备进行非法捕鱼,公安机关以陈某某、环境欧某某、加强刘某某3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雨城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雨城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认为,陈某某、欧某某、刘某某的行为对渔业资源和濆江河段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还应承担生态损害修复责任。陈某某、欧某某、刘某某三人自愿出资购买2万余尾鱼苗进行增殖放流,履行生态修复责任,雨城区人民检察院派员额检察官对放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据悉,增殖放流是直接弥补一部分渔业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修复的手段,更是对群众进行生动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以“检察蓝”助推“濆江绿”,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雨城检察 

  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