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机偷高速公路隧道内的灭火器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光天化日下,司机速车流不息中,偷高一驾驶员东某将配备在隧道内的道内的灭灭火器“顺”走……这是发生在G4218雅叶高速公路雅康段紫石隧道内的一起盗窃案,虽然灭火器被悉数追回,火器涉及金额不大,司机速但其性质恶劣,偷高东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日。道内的灭

  司机举报

  隧道内灭火器被盗

  7月23日11时左右,火器雅叶高速公路路安中队(以下简称:路安中队)民警在雅叶高速雅康段喇叭河互通至泸定收费站路段巡逻时,司机速接到一名驾驶人报警,偷高称他在雅叶高速雅康段紫石隧道内,道内的灭看到有人把隧道内的火器消防灭火器往一辆大众越野车上放,并提供了相关的司机速现场照片。

  路安中队民警立即沿喇叭河互通至泸定方向追踪嫌疑车辆,偷高并在第一时间将此情况上报雅叶高速公路“五岗合一”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道内的灭指挥中心民警通过监控分析嫌疑车辆的行驶轨迹,并通知各警务区民警拦截布控。

  11时20分左右,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九大队民警在新沟收费站发现并挡获了嫌疑车辆,在车内查获被盗的4罐灭火器。

  盗窃理由

  防止出租房发生火灾

  “这些灭火器从哪里来的?”面对民警的追问,东某承认车上的4罐灭火器是途经雅叶高速雅康段紫石隧道时偷来的。

  东某交代,他经常在外租房住,出租房曾经发生过火灾,损失惨重。为防范火灾再次发生,他一直想购买灭火器,却不知道在哪里买,他途经雅叶高速雅康段紫石隧道时,看到灭火器,便悄悄把4罐灭火器“顺”上了车。让他没想到,车子还没有下高速公路,就被民警查获。

  警方查明,东某盗窃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虽然涉及金额较小,但性质恶劣。由于东某的违法行为涉及财物金额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东某盗窃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2日。

  刘诗涛

  记者 彭加权



  采访后记

  保护公路消防安全设施等于保护自己

  高速公路封闭且远离城市,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速度的快慢,决定着事故损失的大小。在处理过程中,需要控制交通、抢险救援、扑救火灾、医疗救助等。

  如果高速公路隧道内发生车祸导致车辆或者货物燃烧等严重情况,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尚未到达现场前,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如隧道内消防设施、应急救援物资等)就能派上用场,确保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爱护、保护好高速公路安全设施,是每位交通参与者应尽的义务,保护好这些安全设施,就等于保护好自己。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任何偷盗、破坏高速公路安全设施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