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进一步明确房产档案查询证明费标准

    【建材网】从物价局获悉,常州查询我市物价局、进步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进一步明确我市当前执行差别信贷、房产费标契税和限购等政策过程中的档案房产档案查询证明费标准等有关问题。
  
  一是证明准购房人在本地查询房产档案材料,凡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常州查询,以及购房人在异地查询房产档案材料的进步,其房产档案查询证明费一律按苏价费函[2004]225号文件规定的明确下限标准执行,每份不超过50元;
  
  二是房产费标购房人在本地查询房产档案材料,无住房的档案,其房产档案查询证明费每份不超过20元;
  
  三是证明准特困户和低保户凭有效证件查询房产档案材料的,其房产档案查询证明费减半收取;
  
  四是常州查询在同一个市内并在同一期限内需要查询市、区两级的进步,其房产档案查询证明费只能按一次查询标准收取或拆分收费;
  
  五是明确任何部门或机构在房产档案部门的查询及其证明费用不得转嫁到购房人身上;
  
  六是上述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并仅限在当前执行差别信贷、契税和限购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期间有效